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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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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88
 

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青藏高原牦牛中心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青藏高原牦牛中心有限公司
作为比选人,根据项目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青藏高原牦牛中心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

1.服务内容: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青藏高原牦牛中心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

2.1 为比选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具体由比选人下属机构实施但比选人负有审批、备案等责任的经营管理活动)、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决策以及比选人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投融资类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2 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2.3 受比选人委托,参加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起草、签订及审查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2.4 按比选人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比选人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对外发布的文稿、宣传资料、招投标文件、声明、指示、工作联系函、决定等;

2.5 根据比选人的指示和安排,协助清理公司对外债权债务;

2.6 协助比选人进行合同全过程跟踪,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对合同违约或侵权等情形提供谈判、诉讼或仲裁的法律分析或建议;

2.7 根据比选人授权与要求拟定并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律师函;

2.8 办理比选人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3.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 比选申请人具有国内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1.2 律师事务所成立五年以上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

1.3 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1.4 3年(202210月—202510月)有至少1个为比选人相类似企业或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经验;

1.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2.其他要求:

2.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符合参选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须于20251015日至202510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写字楼23报名。报名时由项目负责人携本人证件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介绍信原件;

②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留原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3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写字楼23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http://www.chinamnt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写字楼23

联系人:刘先生  15802846224

七、声明

本比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四川天府商品交易所青藏高原牦牛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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